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一期)
为保障新春佳节期间食品安全,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对春节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现将抽检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食品抽检组织承检机构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在商场、超市、餐饮店、便利店等经营场所进行随机抽样,共抽取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10大类食品7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品,详情见附件。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随着春节的脚步渐近,亲朋好友欢聚一堂,美酒佳肴自然少不了,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饮食搭配要健康,别陷入大鱼大肉的“冬补”误区,多吃清淡易消化食物,少吃辛辣适量饮酒。
食品选购要注意:一是购买咸肉、咸菜等腌制食品时,注意不宜选择颜色过于鲜艳的腌制食品,购买鲜肉要注意避免因场所红灯而产生对肉质的错觉;二是购买炒货、糕点等节令食品时需关注产品色、味及保质期,特别是散装食品需重点关注其是否出现哈喇味或明显霉变等情况;三是走亲访友购买礼品时,应认真辨别产品名称与生产厂家,防止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节日期间,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保留好消费记录及凭证,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可立即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期检验项目.doc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文书资料。任何单位、个人如需转载发布本机关公示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原标题等,不得通过采编、增减信息等方式,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造成不良后果须自负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