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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6第10期)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08-10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泸市监罚〔202645

 

宋国玖商业贿赂案

宋国玖



当事人为感谢原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胡志强向该院推荐使用“可吸收胶原蛋白缝线”,先后送给胡志强两条中华烟(价值1300元)和2万元现金;为感谢原泸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李朝贡同意向该院配送“可吸收胶原蛋白缝线”,向李行贿2万元。当事人为感谢李朝贡在麻醉机、监护仪采购项目上的帮助,向李行贿20万元;为感谢胡志强向本院推荐采购GE(欧美达)牌麻醉机、监护仪,向胡行贿6.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十九条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50976.6元;

2.处罚款100000元。罚没款合计:350976.6元

 

履行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84


2

泸市监罚〔202644

 

四川国森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商业贿赂案

四川国森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1510521MA63HPHJ5W

 

宋国玖

当事人为延续宋国玖采取商业贿赂手段取得的交易机会,代替上药控股泸州有限公司继续向泸州市妇幼保健院销售“可吸收胶原蛋白缝线”,当事人和宋国玖构成商业贿赂共同违法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1732.3元;2.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71732.3元

 

履行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84



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公示版(宋国玖).pdf

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公示版(四川国森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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