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
| 咨询情况 | |||
|---|---|---|---|
| 标题 | 我的孩子吃了商家送来的生抄手 | ||
| 咨询人 | 杨** | 咨询日期 | 2024-03-21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咨询内容 |
由于2024年3月20日还在住院的孩子早上需要空度测血糖,测完后在美团外卖,点了龖粥·现熬鲜粥(万象汇店)商家的一份手工猪肉抄手10个以及猪猪包,孩子饿了,于是先喂了几个,中途大人尝的时候才发现,抄手是生的,里面的肉全是生的,万分惊讶之下让孩子呕吐,奈何孩子吐不出来,只好联系商家到场处理,然而商家推脱说忙,只退款处理。无奈拨打12315维权,并告知医生,医生让先观察,下午孩子拉肚子,做了大便检查,医生开了益生菌。事情发生到现在商家没有主动联系致歉过,没有一个良好的态度。作为消费者我十分失望,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遇到这种无良商家更是万分无奈。同时想到这家店铺就开在医院附近,点餐的大多都是患者及家属,我又十分担忧。于是我仔细阅读了该商家在美团上的差评143个,其中反应该店铺在餐品里出现过毛发、变质、石子、钢丝、订书钉、等问题。其中关于反映肉没熟或是生的评论就有好几个,可想而知为何商家在遇到此类事件的漠视是怎么来的。毕竟商家或许已经习惯此类事件的发生。但是我们作为消费者,作为患者家属,当面对这种无良商家是如此的无奈,也希望借此事让有关部门多多关心下这类商家,严惩此类商家,给我们百姓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与保障。 |
||
|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4-03-22 |
| 回复内容 |
杨X: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信箱反映的“我的孩子吃了商家送来的生抄手”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通过查询12315平台记录,此投诉已由江阳区华阳市场监管所受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我局不再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
||
|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