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
| 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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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自贸区预包装食品经营的资质问题 | ||
| 咨询人 | 罗** | 咨询日期 | 2020-05-19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咨询内容 |
自贸区范围落户经营企业是不是不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食品经营相关备案,只要营业执照范围登记了预包装食品就可以经营食品,也能网上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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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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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0-05-19 |
| 回复内容 |
罗**: 您好!您咨询“关于自贸区预包装食品经营的资质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规定,审批改为备案。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范围,只要营业执照范围登记了预包装食品就可以经营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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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