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公众参与
公开咨询内容页
咨询情况
标题 关于自贸区预包装食品经营的资质问题
咨询人 罗** 咨询日期 2020-05-19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自贸区范围落户经营企业是不是不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食品经营相关备案,只要营业执照范围登记了预包装食品就可以经营食品,也能网上经营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结日期 2020-05-19
回复内容

罗**

您好!您咨询“关于自贸区预包装食品经营的资质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规定,审批改为备案。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范围,只要营业执照范围登记了预包装食品就可以经营食品。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