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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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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市场上27.17L桶装油存在缺斤少两 | ||
| 咨询人 | 窦** | 咨询日期 | 2020-10-04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咨询内容 |
据我了解,今年油价受国际行情影响,价格持续上调,泸州有不少分装油公司存在把27.17L桶装油少装2一3斤,论桶卖,直接损害消费者,在同行中不正当竞争,严重影响正规厂家,希望有关部门严格审查,还有就是商标不规范,把〈调和油〉三个字打得很小,把浓香菜油几个字打得很大,直接悟导消费者,消费者本想买纯菜油的,结果买到调和油,再有就是调和油的配比乱打,实际目测大豆油80%,菜油20%,商标上写着大豆油20%,菜油80%,来悟导消费者,又严重影响正规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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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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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0-10-13 |
| 回复内容 |
窦**: 您好!您通过市局局长信箱投诉“市场上27.17L桶装油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10月13日对西南商贸城粮油批发市场余鸿源粮加工厂等油品市场进行了现场联合执法检查。
经执法检查组现场核实食品标签并进行现场称重核实。 1.不存在分装油公司把27.17L桶装油少装2一3斤这种情况。27.17L对应重量为50斤,检查人员现场称重桶装油品连桶重量为52.5斤,把桶装油品倒出后称空桶重量为2.3---2.5斤,即油品净重50斤,投诉少装2—3斤这种情况不实。 2.市场上桶装油不是论桶卖,是按桶装油实际斤重卖,有标注48斤重的桶装油,也是按重量买卖的,不存在50斤少2—3斤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损害消费者,或在同行中不正当竞争,严重影响正规厂家的情况。 3.商标是在办理油品生产许可证时经过审核的,是符合要求的,不存在商标不规范,把“调和油”三个字打得很小,把“浓香菜油”几个字打得很大,直接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本想买纯菜油的,结果买到调和油的情况。 4.四川国检公司已经对桶装油生产分装企业先后进行了监督抽检,加强了桶装油企业的质量抽检工作,经四川国检公司检验国抽、省抽和市抽的桶装油油品质量检测都是合格的。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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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