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
| 咨询情况 | |||
|---|---|---|---|
| 标题 | 开发商变更交付标准后对签订相同合同业主区别对待 | ||
| 咨询人 | 罗** | 咨询日期 | 2021-03-30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咨询内容 |
江阳区天誉誉府开发商合府置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2MA62WE1F1K),从一开始的成品房交付标准变更为清水付,让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对二期一号楼的业主进行补偿6000元,而对二期二号楼的业主,却只补偿3000元。签订了相同的购房合同,相同的交房标准,相同的交房时期,同样缩小了装修标准,让业主签订了补充协议,为什么却只给一号楼的业主补偿6000元,二号楼的补偿相差3000元之多?大家都是花了一样多的钱买房,签一样的合同,一样的时期交房,为什么要区别对待二号楼业主?请问这种情况,老百姓如何维权。开发商这种行为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
||
|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1-03-30 |
| 回复内容 |
罗**: 您好!您反映的“开发商变更交付标准后对签订相同合同业主区别对待”的问题已收悉,建议您向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问询。 |
||
|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