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公众参与
公开咨询内容页
咨询情况
标题 开发商变更交付标准后对签订相同合同业主区别对待
咨询人 罗** 咨询日期 2021-03-30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江阳区天誉誉府开发商合府置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2MA62WE1F1K),从一开始的成品房交付标准变更为清水付,让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对二期一号楼的业主进行补偿6000元,而对二期二号楼的业主,却只补偿3000元。签订了相同的购房合同,相同的交房标准,相同的交房时期,同样缩小了装修标准,让业主签订了补充协议,为什么却只给一号楼的业主补偿6000元,二号楼的补偿相差3000元之多?大家都是花了一样多的钱买房,签一样的合同,一样的时期交房,为什么要区别对待二号楼业主?请问这种情况,老百姓如何维权。开发商这种行为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结日期 2021-03-30
回复内容

罗**

       您好!您反映的“开发商变更交付标准后对签订相同合同业主区别对待”的问题已收悉,建议您向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问询。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