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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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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周舟投诉举报! | ||
| 咨询人 | 姚** | 咨询日期 | 2021-08-11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咨询内容 |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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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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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1-08-17 |
| 回复内容 |
姚**: 您好!关于您反映“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周舟投诉举报!”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周舟同志系原工商质监局机关工勤人员。2018年1月12日,周舟同志向原工商质监局提出了辞职申请。2018年1月24日,经原工商质监局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周舟同志辞职,并报请龙马潭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2018年2月23日,龙马潭区人社局批复同意周舟同志辞职,按照龙马潭区人社局《关于周舟同志申请辞职的批复》(泸龙人社发〔2018〕6号),自2018年2月28日起,周舟同志不再到原区工商质监局工作,与原区工商质监局一切关系全部解除。且周舟同志个人贷款属他本人个人行为,与单位无任何关系,建议与其本人联系沟通,必要时可走司法程序等其他途径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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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