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
| 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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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购买、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 ||
| 咨询人 | 徐** | 咨询日期 | 2022-10-12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咨询内容 |
碧桂园生态城一期小区外壹十壹副食店购买,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果粒源果粒橙饮料。该产品在2022年315被曝光;2020年被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次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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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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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2-10-17 |
| 回复内容 |
徐X: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信箱反映的“碧桂园生态城一期小区外壹十壹副食店购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您所诉问题已交由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处理。江阳区市场监管局电话:0830-319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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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