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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情况
标题 购买、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咨询人 徐** 咨询日期 2022-10-1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碧桂园生态城一期小区外壹十壹副食店购买,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果粒源果粒橙饮料。该产品在2022年315被曝光;2020年被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次处罚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结日期 2022-10-17
回复内容

X: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信箱反映“碧桂园生态城一期小区外壹十壹副食店购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您所诉问题已交由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处理。江阳区市场监管局电话:0830-3190055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