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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情况
标题 高铁站物价问题
咨询人 杨** 咨询日期 2022-12-05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请问高铁站物价过高问题是否需要整治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结日期 2022-12-08
回复内容

杨x: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信箱反映“关于高铁站物价过高问题是否需要整治”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价格法》和《四川省定价目录》规定,机场、高铁站内售卖的商品均不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属市场调节价范畴,销售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我们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加强对高铁站销售商品价格行为的监管,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