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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情况 | |||
|---|---|---|---|
| 标题 | 投诉敏捷紫云府欺诈误导消费者 | ||
| 咨询人 | 田** | 咨询日期 | 2023-01-06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咨询内容 |
请求协调泸州市敏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款2万。 被投诉人:泸州市敏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830-2990007 发生地:泸州市江阳区敏捷紫云府12栋二单元1803室 1认购前未履行合同及其附件等解释说明义务 2、涉嫌未标示已售房源价格信息,对已售房源成交价未标示,我们对其他房源成交价和优惠力度并不了解 3、涉嫌房源信息欺诈,故意隐瞒房源信息,现场未展示销控只是口头介绍房源。介绍只有12栋四房,其他都三房,事后查询泸州住建有少量129四房未告知,使得本人失去选择权。类似的,22/24/29/30#2021年获证,至今全部未售 4、涉嫌在不具备二套按揭资格收取费用,我计划按揭购房,认购书、确认表均以30%首付计算,认购情况下本人无3成首付及贷款资格,已经存在违规行为5、涉嫌协助规避限贷措施,说可以帮忙办理假离婚证 6、涉嫌协议欺诈,商谈好首付分期,现场没有将认购书拿出来,本人回家后发来一份电子认购书约定7日完成首付付款及按揭,称这是公司统一模板,这与认购前认同情况严重不符 7、涉嫌虚假宣传及欺诈。介绍买房就读梓潼路学校大岩山校区。事后咨询教育局还未具体规划。广告宣传“116-141㎡三至四房瞰景洋房”,介绍只有12号140多平方是四房,其他都是116多平方的三房,给我看了提前设计好四房的装修图,现场演示四房,当时孩子哭闹,加上没有直观的空间感受也就信了,事后发现该户型是规划好的大三房,在规划合理基础上再隔房势必影响使用空间、分区功能和居住品质,根本不宜做四房,销售员却刻意将140方与其他三房作区分说成是四房,开发商直接将装修建议图以改造四房形式呈现,给人造成极大误导,这违背了本人购房初衷。8、涉嫌隐瞒面积情况,交定金前全程未对套内面积说明,事后知道仅113.46平 9、涉嫌提供首付分期、首付垫资,说支付10%首付就可以签约。事后了解只有付清首付才达到签约条件,首付垫资是违规的 10、涉嫌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采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的价格欺诈,使用 “原价”术语,确认书与认购书约定原价还不一致,商品房不存“原价”概念。虚构员工亲戚名义优惠,事后坦言是销售套路,优惠力度都一样,已经涉嫌价格欺诈 11、涉嫌存在霸王条款,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交定金前并未出示任何文件,交完钱我回家后才将认购书发来,并未对条款解释说明,只是让我签 以上已经严重伤害本人购房愿望和合法权益,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帮我协调处理,退回购房款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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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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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3-01-12 |
| 回复内容 |
田XX: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信箱反映的“敏捷紫云府欺诈误导消费者”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已委托市消委会组织您双方进行调解,后续市消委会将持续跟进。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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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