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部门)
目录
第一部分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简介。
市市场监管局:(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全市反垄断统一执法;(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15)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17)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度。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组织指导知识产权执法工作;(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9)负责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1) 承担产品、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纤维制品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和科研技术服务,受理第三方的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2) 负责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检测;(3) 负责建立并保存社会计量公用标准,开展量值传递及溯源;(4) 依法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5) 提供能效测试、计量器具修理和计量仲裁鉴定服务;(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提供公正计量服务;(7) 承担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监督抽查、作业人员考核及科技研究等其他相关技术服务;(8) 负责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技术保障,为社会提供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数据;(9) 参与检验检测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修订。
(二)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重点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1)深化改革赋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畅通市场循环机制。二是精准培育市场主体。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四是护航新业态健康发展。(2)聚焦质量提效,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质量基础支撑。二是强化标准计量引领。三是强化知识产权赋能。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3)坚持监管护安,筑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全链条防控发力,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深入推进“食安明白人”工程,推动出台《泸州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二是精准监管提质,保障药械化安全。深化“酒城药安·药善治”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三三制”人才培养机制。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护航产品质量安全。(4)突出智慧强基,提升治理能力水平。一是推进智慧监管提质,赋能监管效能提升。编制泸州市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十五五”规划。升级“酒城智慧市监”平台,深化“非现场监管”模式应用,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领域扩大覆盖面。二是突出能力水平淬炼,锻造过硬监管铁军。聚焦法治引领、信用赋能、智慧驱动,大力推进“三化”监管。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一线监管阵地。开展基层市场监管“阵地标准化、监管智慧化”规范提效行动,推行“点课制”培训与“大培训、大练兵”常态化机制,深化“五彩小个专”党建聚力工程,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1)确保泸州市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在2026年12月前完成项目场地平整、地基处理、施工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工作。(2)积极推进检验检测信息化服务提档升级,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关联共享,有效提升业务运行效率。(3)持续赋能国家白酒产业计量中心高质量发展,系统推进计量技术攻关、拓展服务维度等工作。(4)有序开展医药健康产业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全方位助力区域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5)高标准实施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幅提升全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发现率和整改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15250.44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03.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项目支出,二是将专项预算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收入预算1525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50.44万元,占80.3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0万元,占19.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支出预算1525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4.44万元,占52.29%;项目支出7276万元,占47.7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50.44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503.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项目支出,二是将专项预算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50.4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5.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50.4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503.6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专项预算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5.03万元,占8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74万元,占11.3%;卫生健康支出392.09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629.58万元,占5.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及政策宣传,知识产权执法检查、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及维权援助等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3177.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保障机关基本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书记及队员开展工作补助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经营主体管理(项)2026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经营主体管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商事主体准入服务。开展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优质化、电子化建设;提升登记审批质量与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6年预算数为246万元,主要用于:规范直销、网络交易监管、价格监督、广告监管、公平交易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民生利益,护航经济发展,积极营造公平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秩序。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6年预算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集贸市场、公益性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及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强各级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推动团体标准组织建设和标准制修订;开展川渝检验检测技能比武活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开展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及专项检查,对全市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人员进行法规培训,提升我市医疗器械安全水平。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科普宣传,促进化妆品产品质量提升。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6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蓝天保卫战、塑料污染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全市重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与质量培训基地建设;针对重点行业开展风险监测活动,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6年预算数为135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市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提升和培训,强化农村食品、校园食品、社会餐饮、特殊食品、网络食品等领域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2234.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保障事业单位基本运转。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203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中发生的宣传费、网络系统运维费、个体经济、非公党建工作经费及检测检测成本支出和能力建设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583.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慰问金、活动费及福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142.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福利慰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2026年预算数为525.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6年预算数为262.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58.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40.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54.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5.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484.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144.85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政策条件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74.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7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9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9.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工作协调,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考察调研、专题研讨、案件协查,资质认证,外来单位交流学习等活动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和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0辆,其中:轿车2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9辆,检测车1辆,其他车型5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9.9万元,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用于4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通行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消费维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高新区分局市场监管执法及检验检测中心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申报泸州市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增加了土地使用费300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市市场监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19.9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2.55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市市场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98.8万元,主要用于货物采购169.4万元,服务采购152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市市场监管局共有车辆40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9.9万元。未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9个,涉及预算15250.44万元。其中:人员类别项目9个,涉及预算6627.76万元;运转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346.6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727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管事务(项): 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