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白酒生产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的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白酒生产许可工作,细化白酒生产许可相关条件以及白酒企业与白酒小作坊的界限,更加便于企业办理白酒许可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泸州白酒产业规范有序并高质量发展,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泸州市白酒生产许可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工作规范》制定的主要依据
本工作规范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24号)《饮料酒术语和分类 GB/T1720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8951-2016》(《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等
二、《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本《工作规范》从便于操作的角度出发,主要从主体资格、硬件条件、软件条件、办理流程及其他要求五个方面在有关法规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只是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有四大特点。
一是主体资格方面对实施许可的白酒按最新的《饮料酒术语和分类》(GBT17204-2021)进行了定义。
二是在硬件配备及制度要求方面进行了细化。在产能、生产场所方面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要求新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年固态酿造产能应达到150吨及以上,主要是为了与酒类小作坊进行一个划分。在生产场所上原则上要求企业要有独立场所并“一址一证”,主要是为了避免同一个地址上存在多张许可证,安全责任无法划分落实的现象。在实验室设备上按新的检验要求,明确必须要配备气象色谱仪。白酒企业制度建立和实施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该《工作规范》进一步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及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制度。
三是明确鼓励白酒企业开展HACCP和ISO22000为主的国际通用的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这是白酒品质提升的重要举措。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办理流程。在原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基础上对许可申请提交材料以及网上申请流程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提交资料要求及申报途径。
五是提出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过程需取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的,应及时办理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三、其他情况
本《工作规范》主要是针对我市白酒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的一个规范性文件,是对上级规章文件的一个细化和明确,本规范实施后如上级要求有变化,与上级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要求为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