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http://scjgj.l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23628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信息公开成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提升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以服务便民为基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提升网站发布信息、回应互动、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674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88条,占比6%;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8746条、占比59.6%,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703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8010条,开设其他平台1个、公开信息33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5040条,占比34.4%。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436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52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15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21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71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40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8105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219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0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0条,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2条,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0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1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68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7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件、政协提案和答复3件,开展在线访谈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1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件无法提供(1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占比10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77项,公开办理结果4590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2050条,历年累计归集公示企业相关信息5342条;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土地使用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凡是需要公开的文件和信息等内容,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双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规范性,严格依照流程办理工作。积极按照“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为公众提供时效性较强、方便快捷、科学规范的公开信息,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标准及要求,着力强化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不断提升网站的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在微信微博抖音上及时发布工作信息,转发县区工作动态等。紧跟热点,自主策划制作视频,不断提升我局微信、微博、抖音发布信息的质量。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管理。确立了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科室负责提供信息数据,各科室、信息员负责报送每天的工作动态,办公室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录入每天的动态信息,分管领导负责每日信息的审核。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各信息员撰写的政务信息先由各科室负责人把关,再交由办公室对内容进行审核,最后再交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进行发布。同时,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各区县局报送发布的信息数量及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加强技术保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技术运维工作,并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按要求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实行“周巡检、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的网站安全防护制度,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0 | 94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6 | 0 | 10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82 | 1 | 2747 | |
行政强制 | 33 | 0 | 4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710000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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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继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在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充分拓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扩大政策影响,促进政策落地生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cjgj.l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